期货从业人员禁止行为之一:拒不从事期货业务人员
据国家法律法规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及本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我所从事期货业务人员禁止行为之一:未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。
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规定:
交易所会员、客户或者客户在该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,违反规定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,其行为人或者期货交易场所禁止行为人在该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。
一般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,都是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,其中取得许可证或者获得期货从业资格证的人员,需要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有:
(一)期货交易者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;
(二)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;
(三)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;
(四)期货交易者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第22条规定:
“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,在从事期货交易的过程中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本所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。”
因此,有必要专门规定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,包括:
(一)期货交易者,应当遵守期货经纪合同、期货交易场所、期货结算机构的职责。
(二)期货交易者,应当遵守规定的纪律和准则,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本规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。
(三)期货交易者,应当遵守期货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,遵守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对象,遵守期货交易的目的,遵守期货交易的场所、程序和规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规则,遵守期货交易的基本原则。
(四)期货交易者,应当按照期货交易规则,根据交易者的具体情况,按照自身的需求,判断是否适合参与期货交易。
(五)期货交易者,应当如实反映交易的对象,以及交易者的资金情况。
(六)期货交易者,应当对参与交易的交易者进行核查。
(七)期货交易者,应当如实说明交易者的特征,不得仅仅是知识、资信、经历、经历和使用期货交易策略而不得已,期货交易者的这些特征和特征,应当与其所在地的省级期货协会、所辖期货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对比。
(八)期货交易者,应当如实说明交易者的特征,不得有下列情况:
(一)未参加期货交易的;
(二)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期货交易的;
(三)未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;
(四)违反规定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未公开信息的。
《中国期货业协会》(征求意见稿)规定,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。其目的主要包括:
(一)对期货市场有正确认识的人,提高自身水平,规避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;
(二)对期货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揭露,以维护期货市场的秩序和权威性;
(三)履行对期货市场投资者的警示教育,维护期货市场的秩序和权威性,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;
(四)对期货市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,通过会员大会、交易所website或者期货公司website发布,向不特定对象发布市场信息;
(五)规范期货市场运作,维护市场秩序和秩序;
(六)自行制定期货交易规则,制定期货交易规则,通过广告、电视等媒介发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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